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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疾控体系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4-10-25 13:52:37
来源:
理塘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数:
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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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疾控体系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理塘县疾控体系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建设单位(理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文件要求,需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接受社会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peds_Y6ivAaOJxIywCuOg?pwd=qw8g

提取码:qw8g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现场查阅。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幸福东路246号理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

登陆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下载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电子意见

请根据本公示第三条中的网路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请将所填写的表格发送至:530492040@qq.com

2)纸质意见

请根据本公示第三条中的网路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邮寄至建设单位。(收件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幸福东路246号理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件人:尼尔拉婆1822746464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