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县烟草专卖局
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
的公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合理配置烟草市场资源,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就《理塘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理塘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零售点布局标准、总量控制、距离限制、特殊区域布局要求等内容,论证该办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听证时间与地点
(一)听证时间: 2026年7月29日(星期三)09时30分(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理塘烟草专卖局(详细地址:理塘县高城镇仙鹤大道西段32号,联系电话:0836-5323089)。
三、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总计22人,具体名额及产生方式如下:
1.已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代表10人,从本辖区不同区域、不同经营规模的零售户中,由报名人员自愿申请,按照申请时间顺序确定。
2.申请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户代表2人,从报名申请从事烟草零售业务的人员中审核确定。
3.卷烟消费者代表3人,由报名人员自愿申请,按照申请时间顺序确定。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各1人,参会代表由人大、政协推荐产生。
5.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和体育局、烟草专卖局各1人,参会代表由各单位局推荐产生。
听证代表应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我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听证代表资格,我局将按程序补充代表。
四、其他事项
1.听证主持人由我局指定,非本案相关执法人员,听证代表如认为主持人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
2.听证会将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后,听证笔录将交听证代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我局完善《理塘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管理办法》的重要依据。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理塘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