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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财政局机构设置
2026-01-16 16:00:12
来源:
理塘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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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县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及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改革改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现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二)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办、信息、宣传等工作;组织目标管理、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接待、车辆管理、综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起草财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和组织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负责全县税务政策及业务调研的组织及信息工作;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养规划:负责单位离退休(职)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预算股 研究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设;负责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统筹协调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批及调整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及执行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负责县级支出绩效评价牵头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增收节支相关工作;办理财政结算事宜;负责全县支出指标的管理工作。

(四)国库股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负责编制收支分析报表及报告;统一管理县财政资金账户,负责申请县级财政资金调度;负责财政专户管理核算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工作,承担预算单位账户开设、变更、销户等审批工作;负责年度财政决算编制工作,编制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批复本级部门决算;承担地方政府债券核算和还款工作;负责指导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支付中心 负责打印县本级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办理理预算内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财政专户资金支付业务;管理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零余额账户;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要求,处理预算单位的支出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定期与国库股、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向国库股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按照职责要求,受理预算单位及其他相关机构中的有关支付和账务查询事宜;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检查监督,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保障股承担社会保障、民政、民生、老干部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财政资金;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县级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七)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定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拟定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八)投资管理股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财政政策;制定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预算管理和评审管理工作;参与县级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决算审查和批复;承担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能源、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和支出政策、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九)经济建设股和金融办承担工业、交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全县经济建设、商贸流通、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财政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金管理工作;编制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负责监缴企业的财务监管;执行商务发展财政政策及财务制度,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全县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全过程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党委、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负责收集本地金融、保险、证券系统的业务报表和业务统计工作;负责本地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

(十)农业股 参与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农牧、林业、水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研究财政支农政策;承担支农专项资金和农口救灾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以生产资料为补助对象的有关补贴总会及监管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十一)综合股 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预测全县经济运行形势及其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提出调整财政经济政策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国土使用等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性和县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的立项审批;参与收费标准的确定;监督和管理各类非税收入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负责县 级非税收入和监收监交入库,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 作。 

(十二)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行政和政法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定额;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十三)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股拟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绩效评价监督方面的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有关工作,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的监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执行上级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检查业务工作。

(十四)非支出股 1、企业股:研究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企业财务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信息收集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参与撰写县级财政支持有关行政、企业发展的政策、管理相关专项资金。 2、会计股: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提出全县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金考试和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负责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管理评审专家、供应商信息库;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县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