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20号)和《中共理塘县委办公室 理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理委办〔2019〕4号),《理塘县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中共理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理塘县机构改革方案>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理机改发〔2019〕1号),制定本条规定。
第二条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是理塘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共理塘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合署办公。(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教体局)。
第三条县教育和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和体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意见和实施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接待处理本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教职工违纪违规案件;指导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
(三)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教育考试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政策。规划和指导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装备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网络安全工作,指导考核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六)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教育和体育规划的实施,并评估实施情况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和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大中专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教育和体育科研工作的规划与管理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学前教育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推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义务教育教育、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和学额现固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十)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聘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党建、少先队和科技教育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十三)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挖掘、整理、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
(十四)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组织协调州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州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全州性重大体育活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州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档案管理;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立卷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