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 | 理塘县高城镇建设路2号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7:30 冬季9:00;12:00;14:30;17:30 |
联系方式 | 0836-5321617 | 负责人 | 姚廷宇 |
(一)内设机构
理塘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治调研与法治督察股、执法监督与合法性审查股、理塘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装备财务保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律师工作股(理塘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职能配置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理塘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各地、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5.负责全县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基础设施、办公设备、警车、计财等物资装备及管理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