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等综合性事务。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应急指挥办公室。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州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
(三)法规宣传培训股。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四)救灾救援综合管理股。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授、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并监督落实。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授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
(五)地震监测与震害防御救援股。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和地震预报管理;负责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的震情短临跟踪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地震监测中心;负责地震监测台(站、网)规划和管理;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监测预报学术交流和科学考察,推广应用地震科技成果;指导各乡(镇)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与州地震专业院、所、中心、站(台)和毗邻县(市)的联系和交流。负责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管理;负责全县地震烈度区划和烈度复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建筑设施的抗震设防;负责重要城镇、重点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一般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拟定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应对工作方案;指导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
(六)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综合协调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州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意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七)救灾与物资保障股。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州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和州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八)规划人事财务股。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建设事项,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