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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2024-01-10 21:33:44
来源:
理塘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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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理塘县团结北段54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5321003

负责人
     

胡泽宇


主要职责

( 一) 负责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 布的公文、文稿。承办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厅及各级各部门发送 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 负责县政府会议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落实会议 决定事项。

(三) 承办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查反馈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

(五) 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政务、事务。

(六) 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及县政府信息化建 设。

(七) 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八) 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九)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 (镇) 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十) 办理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 7 个内设机构:综合行政股、效能督 查股、常务办、秘书股、调查研究股、收发档案室、机关事务管理股。

( 一) 综合行政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办公室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人事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绩 效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工青妇、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工作和群众工作;牵头负责办公室精准帮扶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值班工作;收集上报节假日值班安 排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效能督查股

指导、督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及其办公 室组织的会议纪律的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会务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牵头办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 常务办

综合协调服务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大型活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 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办公室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中心组学 习、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的会务筹备及纪要拟定工作;协助做好县政府领导各类专题会议会务工作;负责牵头做好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县委常委会议审定议题的起草、报审工作;负责起草办公室 工作的综合文稿;负责县政府月度重点工作、领导批示的收集、整理、编印工作;牵头负责办公室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编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四) 秘书股

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会议活动组织、文稿文件起草、公文办理、交办事项落实工作及政务活动的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审核、印发以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制发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及 政府办公室有关会议的通知工作;负责和县级机关各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文、会处理工作,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协助效能督查科开展政务督查及目标督查相关工作;协助常务办做好全县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编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 调查研究股

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政务服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县政府向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汇报材料; 牵头起草县政府综合性文件和重要会议文件;整理报送经济社会 发展的重要信息;指导全县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对全县经济 形势和社会发展动态进行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 济社会发展的综合信息,为重大政策文件、会议文件及重大决策 提出政策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 收发档案室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公文的排版、印制、运转等工作;负责密码电报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 鉴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 机关事务管理股

负责办公室后勤保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公 务接待、安全保卫、节能减排、维稳综治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基本建设和县政府办公大楼的房屋修缮、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理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 29 名。其中,办公室主任 1 名 (兼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 3 名(其中 1 名副主任兼任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机关党委书记 1 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 9 名。

第六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理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 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理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 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