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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体育局
2022-06-14 13:06:11
来源:
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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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理塘县建设路2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5322557

负责人

雷红生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20号)和《中共理塘县委办公室 理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理委办〔2019〕4号),《理塘县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中共理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理塘县机构改革方案>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理机改发〔2019〕1号),制定本条规定。

第二条 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是理塘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共理塘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合署办公。(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教体局)。

第三条 县教育和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和体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意见实施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接待处理本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教职工违纪违规案件;指导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

(三)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考试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全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政策。规划和指导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全教育装备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网络安全工作,指导考核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教育体育规划的实施,并评估实施情况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大中专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教育体育科研工作的规划与管理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学前教育工作。

)负责对全县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评估,推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义务教育教育、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和学额现固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十)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聘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体育系统人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党建、少先队和科技教育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民办教育,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十三)统筹规划全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挖掘、整理、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

十四)统筹规划全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组织协调州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档案管理;负责部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立卷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教育和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机关党组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有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后勤、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工作和政务协调负责教育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牵头协调对口支援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牵头编写教育和体育年鉴、地方志;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负责全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统战、群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负责全育和体育系统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指导学校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演练;指导教育和系统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指导并参与教育和系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承担直属学校(单位)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教育和体育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检查工作。

(二)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股、控辍保学办

综合管理全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双语教学)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指导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指导全基础教育学校德育工作,确保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基本文件,拟定全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等有关政策和议案规划、组织基础教育地方教材的审定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和体育地方性法规草案;参与基础教育师资和校长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工作;依法管理民办教育;负责我县控辍保学督导工作

(三)财务基建股(工会办公室

组织管理教育基建补助专款;制定多道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资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政策检测使用效益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监督涉及教育、体育经费保障、教育专项经费、体育专项经费、教育基金;监督学校(单位)国有资产及财务的管理;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制度,参与中小学教育收费清理整顿;负责全教育系统和经费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各校(园)的劳动工资,负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各校财务预算及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学校的国有资产,承担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各校的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使用情况,监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监督全县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规范完善中小学教育收费制度,参与对中小学教育收费的清理和整顿。负责编制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布点调整方案規划建设方案。负责拟订年度基建、设备配置计划和组织全区学校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基建工程,指导和拟定学校基建工程报批等前期工作,监督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及进度控制。负责审核年度修缮改造计划并指导落实。组织协调并督办全系统排危改造工程。负责基建档案的管理。

(四)人事股 (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直属单位的人事任免、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机构编制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教育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和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及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送审工作和督促学校做好岗位聘任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证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汇同相关部门拟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协调配给开展教育和体育系统教职工的招聘录用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育和表扬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教育督导办公室(理塘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电教室)

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定全县教育督导和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负责对县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负责对全县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承担和指导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县电化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中小学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倌(室)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室和各类功能教室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各科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图书的采购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开展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实验教学、读书活动等工作;组织指导学校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实验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活动;推广现代教育技术和实验教学科研成果;做好现代教育技术、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体卫艺股

社会体育工作:拟订全体育事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进全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标准化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和整理,注重民族体育文化的本体研究,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体育活动,加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民族地区之间体育文化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联系甘孜州体彩中心站。

竞赛训练和青少年体卫艺工作:拟订全青少年体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负责内举办的重大体育比赛的指导、组织工作;组团组队参加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注册工作;负责全裁判员、运动员等级的申报和授予工作;承担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全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传统项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申报、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内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学生的体育锻炼,指导全各级各类学校卫生健康、禁毒防艾、重大传染病防控和艺术教育和青少年科普、环境保护教育;指导并会同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

第五条 教育和体育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 2名;督学1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第六条 县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由2019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