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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12:26:00
来源:
理塘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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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20号)和中共理塘县委办室 理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理委办(2019)4号),理塘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理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理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理机改发( 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理塘县交通运输局为理塘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理塘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

第三条  理塘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和民用航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全县公路养护、路网运行、服务监督、收费监督等工作;指导公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调指导全县公路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公路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国省干线养护和大、中修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县内机场监管责任,依据国家、省、州的规定,组织制定全县交通运输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内机场营运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五)负责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州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改革建议。

(六)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州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贯彻国家、省、州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理塘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1、将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由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将县农牧和科技局德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州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理塘县交通运输局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理塘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提案

办理、档案、政务值班;承担绩效管理、目标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各县交通运输部门信访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行业、单位创建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

参与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协同相关部门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交通扶贫前期工作、项目争取,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及预测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民用机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机场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并配合组织实施。参与实施机场建设项目和州内拟建民用(通用)机场的前期工作。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民航运行安全质量标准、对县内机场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州内机场营运市场监管、协调机场航线、航班和地接地服工作。

(三)建设质量管理股(工程)

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承担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县级审批的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及变更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交)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国家、省、州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造价,负责监督指导交通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国、省干线和专用公路、县乡公路管理养护和相关交通设施的管理维护;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

(四)运输管理和安全应急管理股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运输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管理,参与城市公交有关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指导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承担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交通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应急处置;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五)农村公路养护股

根据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理塘县交通运输工作需要,贯彻执行“三分建,七分管”的总体要求,最大限度满足交通扶贫带给农牧民群众的便利条件。
(六)财务科

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信贷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局机关的财务管理。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监督投资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

理塘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交通战备法律、法规,规划全县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有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指导、检查、监督全县交通、通信、邮政、民航等部门及各县的国防交通工作。

第五条  理塘县交通运输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理塘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程师总工1(副科实职)机关工勤人员数控制数1名。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理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理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施行时间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

理塘县高城镇长寿街10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5321156

负责人

达洼泽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