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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关于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08-18 01:52:50
来源:
卫生健康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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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正文:理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理塘县易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

一、背景:艾滋病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也是我国当前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之一。2000年在甘孜州吸毒人员中发现首例艾滋病病人,2008年理塘县发现异性传播首例艾滋病病人,到20218月,全县累计报告感染者238例、报告死亡33例,现存活205例。为此,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8〕25号,《甘孜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甘卫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艾滋病在我县的蔓延,结合我县实际,特起草此实施意见。

二、总体目标: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强艾滋病防治意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性行为,提升检测发现效率,落实应治尽治,不断减少社会歧视,有效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

、起草过程:县人民政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甘孜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甘卫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协调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把防治艾滋病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决遏制艾滋病在我县的蔓延,结合实际,草拟形成《理塘县关于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1—2022年)(理府发〔202116号,先后征集了全县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修改形成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总体上,《理塘县关于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1—2022年)》与省、州保持一致,主要涵盖工作有目标任务、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综合干预、监测检测、治疗管理、母婴传播、能力建设等内容。

第一目标任务2022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青年学生达95%以上)对故意传播艾滋病或聚众淫乱的,100%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100%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和成功率分别达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2030年全面控制艾滋病疫情

第二宣传教育:制定大众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和措施,开展大众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用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以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法律七进”、“康知识大巡讲”等活动深入开展大众人群健康教育

第三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县域内重点服务行业KTV、演艺中心、酒吧、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性传播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故意传播艾滋病或聚众淫乱的,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着力破解“毒”“性”交织难题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四综合干预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实施面对面宣传教育、安全套使用和生育指导,实施夫妻未感染艾滋病一方每半年至少检测一次、感染一方抗病毒治疗全覆盖在提供住宿、公共娱乐、流动人口较为集中以及从事艾滋病、性病诊治的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到100%,无偿提供率达95%以上。

第五监测检测:医疗机构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主动在妇产科、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感染科、计划生育门诊等重点科室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服务,提高检测发现效率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疫情态势和流行危险因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检测逐步扩大检测覆盖面及时发现感染者和病人

治疗管理:将治疗作为当前最好的预防手段和首要策略禁忌症的感染者和病人实行应治尽治

七母婴传播妇幼保健机构要把孕情第一时间发现作为带动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核心关键,重点压实乡卫生院、村医收集上报孕情的职责,务必保证每3个月对辖区内孕产妇进行全覆盖走访强化医疗机构“逢孕必检”要确保感染孕妇至少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各进行1次病毒载量检测

能力建设: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艾滋病防治主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艾滋病防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每年专题研究艾滋病防治工作定期分析和研判本地疫情形势制定符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